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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培训中心保洁员考核办法

来源:培训中心    发布时间:2014-12-16 10:32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 选择字号:T|T

培训中心保洁员的管理原则上执行学院有关规定。根据工作需要,培训中心对保洁员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和末位淘汰制度。中心组织全体干部每月对保洁员的工作考核一次,发现卫生不达标的部位,将从考核基础分100分中扣除相应分值,最后所得分值即为保洁员本月考核得分。一年两个学期考核得分排在末位并不满60分的保洁员,予以辞退更换。

具体考核内容如下:

1、工作时间坚守岗位,不迟到,不早退,不脱岗,不干私活。抽查发现违者一次扣6分。

2、遵守工作制度,做到每日两清扫,保证分管区域走廊、楼梯等公共场所卫生干净整洁,地面无纸屑烟头、无痰迹,墙壁无张贴、涂写。抽查不合格一处扣4分。

3、保持盥洗室地面无污垢,台面无污渍、无垃圾。抽查不合格一处扣3分。

4、保持卫生间无异味,瓷砖无积垢,便池内清洁。抽查不合格一处扣3分。

5、做到学员入住前宿舍铺面、地面整洁,家具擦拭干净,房内物品完好、齐全。抽查不合格一处扣4分。

6、每次清洁工作完毕后,将卫生用具放置到指定地点,并节约使用卫生清洁用品。抽查不合格一次扣2分。

7、爱护公物,发现公物损坏及时报修。抽查不及时报修一次扣2分。

8、垃圾倒在指定位置,并及时清理。抽查发现未及时清理一次扣3分。

9、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,服从命令、听从指挥。抽查不符合要求一次扣5分。

10、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查,及时上报整改,避免重大事故发生。抽查不及时排查上报一次扣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