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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党支部会议制度

来源:培训中心    发布时间:2014-12-16 15:36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 选择字号:T|T

培训中心党支部会议,由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召集,支部成员参加,必要时吸收有关人员列席。

一、会议的主要内容:

1、传达学习上级机关和学院的重要指示、决定,重大工作部署,研究贯彻意见;

2、讨论报请省厅政治部和学院批示的重要事项;

3、讨论决定涉及公安民警培训班的重大问题;

4、研究解决中心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;

5、讨论研究全年、半年工作及专项重点工作等。

二、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,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。会议议题由支部成员提出;凡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,分工主管的支部成员要事先组织有关科做好充分的材料准备,提出比较成熟的具体意见,并负责向会议作出说明。

三、支部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。对所讨论的问题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;支部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,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应在会前提出。对会议决定的事项,支部成员要带头执行,并按分工组织有关科抓好落实。

四、支部会议的安排、记录等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。

五、本制度由培训中心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