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培训中心每月例会制度
来源: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:2014-12-16 15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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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中心每月例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负责召集,中心全体人员参加。
一、例会的主要内容:
1、各科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及本月工作计划;
2、总结上月中心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,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研究对策措施加以整改;
3、部署本月中心重点工作,明确各科工作责任;
4、研究需要解决的工作事项等。
二、例会原则上每月5日前召开。例会的通知、记录等工作由内勤负责。
三、例会结束后,内勤要在2天内制定出《培训中心本月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》,印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贯彻落实,并呈报院长、政委、分管副院长阅示。
四、本制度由培训中心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